天津家具三包11年未转正试行办法边缘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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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9-2 10:11:57
来源:互联网
频道编辑温欣
一试就是11年,天津市1997年就出台的《天津市家具业装饰业商业联合会家具售后“ 三包”(试行)办法》(简称《家具“三包”办法》)直到今天依然没有摘掉试行的帽子。消费者不知道、商家不买账,该办法遭遇边缘化。
缺乏罚则对商家没约束
某区消协的一位负责人称,《家具“三包”办法》缺乏详细的处罚规则,很难制约商家的违规行为。比如消费者订货后,如果厂方违约,厂方应每天按所订家具价值总额的1%给消费者违约金直至100%。如果消费者违约,要求取消订货,应该扣缴所订家具总额1%至5%的违约金。
从字面上看,这个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,但实际上,该条款很难制约厂方擅自更改违约金比例的做法。在很多家具厂商的订货合同上,厂方所注违约金比例都偏低。
试行办法跟不上变化
随着家具业的成长壮大,家具的涵盖面越来越广。当初制定《家具“三包”办法》的时候,家具城里卖的都是组合家具,而现在家具的款式格局早就变了,如电脑桌、定制的门窗等算不算家具,是否也能“三包”,目前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。
家具三包知者甚少
《家具“三包”办法》尽管试行了11年,但是能够了解具体规定的消费者则是少之又少,记者在某家具城随机采访了50位消费者,知道《家具“三包”办法》的只有五成,但是没有一位消费者能够准确说出家具三包期限是多长、商家的违约金比例是多少等最基本的规定。这也就意味着商家即使执行“缩水”的三包规定,如果不是投诉到消协,消费者根本不会知道。